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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职业大学海门学院围墙新建一段及修缮一段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日期:2025-06-24   浏览次数:

南通职业大学海门学院围墙新建一段及修缮一段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南通职业大学海门学院围墙新建一段及修缮一段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对南通职业大学海门学院围墙新建一段及修缮一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职业大学海门学院

2)工程预算:约315562元

3)招标控制价:315547.33元

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定、并通知入场之日起30天内完成;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工程量清单中所示的全部内容。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社保)。

3)投标人须承诺在施工前提供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盖出图章的施工图纸交给招标人,并经招标人认可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通过;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注:在开标现场,将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通过“企查查或天眼查”查询投标单位之间是否存在法定关联性关系。若存在法定关联性关系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查询结果留存归档。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14时30分前

2)获取方式:

地点:南通职业大学采购与招标信息网;

方式:自行下载。

9.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收件人: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2)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14时30分;

3)提交地点:南通职业大学(青年中路89号)主楼140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开标:

1)时间:2025年7月10日14时30分;

2)地点:南通职业大学(青年中路89号)主楼140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方式:现场开标。

11.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12.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职业大学采购与招标信息网发布。

14.联系方式

 称:南通职业大学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13515201613

招标代理机构: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万科壹中心2402室

联系人: 卫工  电话:18106295192

邮箱:dfhxn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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