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南通职业大学
项目名称:南通职业大学钟秀校区与青年路校区接驳公交车租赁服务
项目编号:FW20260037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为方便南通职业大学各校区间师生日常出行,拟开通公交接驳专线,具体情况如下:
1.起讫点:南通职业大学青年路校区—南通职业大学钟秀校区
2.线路走向:教育路—校西路—通甲路—教育路
3.发车时刻:7:50—12:20、13:20—17:35,发车间隔15分钟一班(30分钟往返),日巡游班次共计30个。
服务期(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年。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按全年运行180天、每天1700元估算,总预算约30.6万元。
最高限价:
1.日常巡游班次,最高限价1100元/天。
2.点对点接送班次,最高限价600元/车/天。
3.据根据实际用车天数和加班车辆数,进行结算。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承担南通职业大学钟秀校区与青年路校区日常师生通勤保障任务,每日需运行30个班次,属于高频次、大客流公共服务项目。本项目线路运营需使用城市公交专用道、停靠公交站点。上述要求决定了本项目属于具有特殊要求的公共服务项目。
经市场调研,普通道路客运企业仅持有包车客运经营资质。根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相关规定,普通客运企业不具备城市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权,无法使用公交专用道、公交站点等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客观上无法满足本项目全部运营条件。
南通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具备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系南通主城区唯一持有城市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权、唯一具备定制公交接驳线路运营资质的单位,其运营车辆可依法设置站立区,可使用公交专用道及公交站点,能够满足本项目对运力配置、调度运营及安全保障的全部特殊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参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直接向南通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南通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中新二路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1382918758
三、公示期限
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公示期间如无异议,采购人将依法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谈判。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职业大学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9号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方式:15862744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
联系人:王 工
联系方式:0513-55887688 13906272111
六、附件:1.专家论证意见